无锡车市 > 新闻 > 正文

雾霾引汽车产业发展争议油品质量待提高

2013-02-18 09:31:00 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:ZJ 0人参与 0条评论

油品升级提速

环保部曾于2012年1月发布标准:"自2013年7月1日起,所有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的要求。"所谓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,主要是指柴油发动机和柴油车。

实际上,这已经是柴油车国Ⅳ标准的第二次延后。最初的计划是从2011年1月1日起推广柴油汽车国Ⅳ标准。不过在2011年2月,环保部称,由于国Ⅳ车用燃油标准尚未出台,还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,给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带来一定困难,国家环保部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调整。环保部当时称,对轻型柴油汽车,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Ⅳ标准。

近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最新表态,无疑将有力推进国Ⅳ标准的实施。

根据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,在已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(硫含量不大于50ppm)的基础上,由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(硫含量不大于50ppm),过渡期至2014年底;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(硫含量不大于10ppm),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(硫含量不大于10ppm),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。

维修保养制度待完善

根据2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为加快国内炼油企业升级改造,确保按照汽、柴油标准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。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要首先如期完成改造任务。加快汽车发动机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。

行业数据显示,目前国内中石化炼厂仅有40%的厂家能够产出"国三"标准柴油,资源供应仍较紧张。

除了油品的问题外,车辆的排污升级问题也是关键,但这尚待I/M法(InspectionMaintenanceProgram,即检测/维修法)的设立和完善。该法主要目的是针对现有车辆进行的定期维修保养制度,通过对于车辆的维修保养,减少污染物的排放。

2012年,中国市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.4亿辆,却没有相关维修保养制度。"在没有强制报废制度的情况的下,解决现有车辆的排污问题更为实际。"杜芳慈呼吁道。

[责任编辑:ZJ]

发表评论:

(0人参与)(0条评论)
用户名: 密码: 自动登入    注册
ctrl+enter快捷提交

北京商家推荐